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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社会政治与经济
作者:段段 原链接:知乎原文


“我上个月一时冲动签了一份合同,但现在清醒之后我发现合同约定我们集团根本完不成,您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呀?”

“合同我看了,根据合同里的A条款,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。”

“我知道,但是协商解除合同的话,对方肯定会以我违约为理由,要求我支付大量违约金的。”

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早前有过的B判决,这个合同是有可能被法院判定无效的。”

“但是我们这个情况和之前的B判决并不完全一致,况且我国也不是判例法国家,这个合同是不是能被认定无效还不一定啊。”

“对方是金融机构,根据目前的监管指导意见以及早前类似的C判罚,如果你去监管投诉举报的话,对方是也有可能被处罚的。”

“就算我把对方举报了,就算对方受到处罚了,可合同还是有效的,我还是要支付大量违约金啊。而且万一我的举报把对方惹火了,不是更没法和解了吗?”

“根据我这边调查到的情况,对方机构的总经理出轨了女下属,还在某小区有个私生子。”

“啊?这跟我这个合同有啥关系?”

“这跟你的合同没有任何关系,但跟对方总经理未来的仕途关系很大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,让我拿这个说事,胁迫他同意和我解除合同?您真是太有手段啦。您说您早拿出这份猛料不就完事了嘛,干嘛还先扯什么A条款B判决C判罚啊?这些玩意,我看哪个也没你最后这个重磅猛料好使啊。”

“最后这个消息,是让你拿去说服他帮你的,而之前的A条款B判决C判罚,是让他拿去说服别的董事的。没有A条款B判决C判罚,你去见他,叫威胁。有了A条款B判决C判罚,你再去见他,叫商量。没有A条款B判决C判罚,他提出和你解除合同,叫以权谋私,叫一言堂。有了A条款B判决C判罚,他再提议和你解除合同,叫流程合规,叫集体决策。”

“高人,您真是高人啊。您可算是把人心琢磨明白了。”

“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,都是人情社会。但越是人情社会,大家就反而越是讨厌仗着人情给自己找麻烦的人。你懂规则,你求人办事,还替对方把如何合理合法合规的把事情办了的方案都设计好了,你用了人情,还不给对方惹麻烦,那这人情,下回你还能用。而如果你没眼界没见识,啥都不懂,只知道整天把所谓人情挂在嘴边,仗着人情,找谁办事都让人觉得事情难办,都让人觉得惹了天大的麻烦,那就算你有天大的人情,那这人情你估计也就最多只能用这一回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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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止中国是人情社会,外国也一样是人情社会。甚至可以说,无论古今中外,只要有人的社会,无论大小,无论先进还是落后,都是人情社会。

之所以人情一定会存在,是因为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,这个世界的很多地方都是灰色的。这个世界有太多可对可错,可办可不办,可通过可否决的事情了。

但人情社会,不代表这个社会只有人情,不代表这个社会只认人情。

甚至可以说,越是规则完善的社会,反而越是人情社会。越是混乱的,没有规则的社会,反而越不是人情社会。

道理很简单,因为人情是在规则的框架之内运行的,如果没有规则,哪来的人情?

杀人者,斩立决,这是法。皇帝御批,法外开恩,免去一死,这叫人情。要先有法,才存在法外,才能开恩,才有所谓的人情。如果根本没有法,如果杀人本来就不用偿命,那哪还轮得到皇帝开恩?那哪来的人情?

如果100个杀人案,98个都法外开恩了,那还要这条法律有个屁用?那皇帝的这个人情还有屁的价值?所以,其实每个人都会尽可能的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。哪怕是皇帝这个最有资格卖人情的人,也会努力维持法律的尊严。因为只有规则越绝对,皇帝的这个有资格打破规则的人情才会越值钱。

所以你会发现,哪怕是古代,哪怕是皇帝,他想要赦免一个人的时候,也会需要臣子去替他找理由。比如这人曾有大功,或者曾经有大忠大义大孝的行为,然后再引经据典,根据某本古籍某个曾经的案例,某个类似的先贤也赦免过这类人,那如今这个皇帝想赦免的人,自然是可以赦免的。

当然,也许同时还有几十人几百人都符合这个被赦免的条件,但那些皇帝没想赦免的人,谁会在乎是否符合条件呢?

反过来也一样,哪怕皇帝要杀人就是一句话的事情,他也需要那些奸臣去罗织罪名,去按最合规的流程把案子坐实。历史上大部分的冤案,其实也大多都是人证物证俱全,也大多都是符合一切当时法律体系和名义流程的铁案。

奸臣不是只有坏,天底下坏人有的是,单凭坏没资格权倾朝野。赵高、秦桧、蔡京、严嵩、和珅等等的奸臣,他们靠的都是能力。他们之所以能成为权倾朝野的奸臣,就是因为他们能在规则之内找到漏洞,合理合法合规的满足皇帝那些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想法。

奸臣都是能臣,他们的能力都是顶尖的。他们只是选择了用顶尖的能力去作恶罢了。武功没有对错,错的是习武之人。

你有了能力,你才有资格选择用这能力为善还是作恶,而如果你连能力都没有,你凭什么大谈人情社会?你能力都没有,谁会在乎你的人情?

人情社会,人情也是有价格的。

你有能力有价值,别人才会卖你人情。如果你啥也不是,你哪来的人情?

在人情社会,把各种规则乃至法律研究清楚,才反而更有价值。因为请人办一件合规的事,办一件灰色的事,和办一件违规的事,所需要的人情价格是完全不同的。

而只有你真的把规则研究透彻,你才能知道,什么是合规,什么是灰色,什么又是违规。

很多事情,套用这个规定,是违规,套用那个规定,就是合规。很多问题,用这个描述方式,就是重罚,但换一个描述方式,可能就可以轻判。

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你做生意,赚了钱,就该交税。你少交税,被发现了,你找到税务局领导,希望对方卖你个人情,你就是让领导包庇你偷税漏税。能干出这种事情的,叫猪脑子。

而同样的情况,如果你熟悉规则熟悉税法,你选择去申请各种税收减免,你利用各种合理的抵扣手段,利用各种股权架构,你少交税就是合法合规的。你再找到税务局领导,希望对方卖你个人情,就是让领导合法合规的批准你干一件合法合规的事情。这么干事,才叫聪明人。

世上的很多事,道理大多都是如此。办的是同一件事,猪脑子和聪明人的区别在哪?区别是人情吗?聪明人花的人情反而还更少呢。真正的区别就是,一些人总是觉得懂规则没用,而另一些人很清楚,弄懂规则,有大用,甚至很多时候比人情还要管用。